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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胶合板包装箱_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(下)
发布日期:2012-04-19

文章来源:西安木箱_西安木托盘_西安胶合板包装箱_西安恒丰木器 咨询电话:

4.8  外包装上印刷标志的油墨或贴标签的粘着剂应无毒,且不应直接接触食品。
4.9  可重复使用或回收利用的包装,其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按GB/T 16716的规定执行。
 
5  包装尺寸
5.1  绿色食品运输包装件尺寸应符合GB/T 4892、GB/T 13201、GB/T 13757的规定。
5.2  绿色食品包装单元应符合GB/T 15233的规定。
5.3  绿色食品包装用托盘应符合GB/T 16470的规定。
 
6  抽样   
根据包装材料及相关产品中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抽样。一般生产中按GB/T 2828执行;产品认证或监督抽查检验按GB/T 15239执行;鉴定检验及仲裁检验按GB/T 15239执行。
 
7  试验方法
7.1  可降解材料,参照GB/T 18006.2进行检验。
7.2 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,按GB 9681的规定执行;其余包装材料卫生性能按相应材料的卫生标准检验(常用包装材料的卫生指标参见附录A)。
 
8  标志与标签   
绿色食品外包装上应印有绿色食品标志,并应有明示使用说明及重复使用、回收利用说明。标志的设计和标识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;绿色食品标签除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外,若是特殊营养食品,还应符合GB/ 13432的规定。
 
9  贮存与运输     
绿色食品包装贮存环境必须洁净卫生,应根据产品特点、贮存原则及要求,选用合适的贮存技术和方法;贮存方法不能使绿色食品发生变化,引入污染。可降解食品包装与非降解食品包装应分开贮存与运输。绿色食品不应与农药、化肥及其他化学制品等一起运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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